花蓮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4月1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特字第1060064052A號 |
附件: | 花蓮縣106學年特殊教育課程計畫撰寫說明研習實施計畫。 |
主旨: | 本府謹訂於本(106)年4月19日(三)假瑞穗國中育樂館辦理本縣106學年度特殊教育課程撰寫說明研習,請學校准予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前往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15條規定辦理。 |
二、 | 本縣105學年度新進特殊教育教師(含代理教師)及新接任特殊教育業務承辦人員務必參加本案研習;另鼓勵對本課程計畫撰寫有興趣之教師一同參與。 |
三、 | 隨文檢附本縣106學年度特殊教育課程撰寫說明研習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