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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訪客 - 教導 | 2017-04-13 | 點閱數: 679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1060064052A號
附件: 花蓮縣106學年特殊教育課程計畫撰寫說明研習實施計畫。

 

主旨: 本府謹訂於本(106)年4月19日(三)假瑞穗國中育樂館辦理本縣106學年度特殊教育課程撰寫說明研習,請學校准予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前往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15條規定辦理。
二、 本縣105學年度新進特殊教育教師(含代理教師)及新接任特殊教育業務承辦人員務必參加本案研習;另鼓勵對本課程計畫撰寫有興趣之教師一同參與。
三、 隨文檢附本縣106學年度特殊教育課程撰寫說明研習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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