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鎮觀音國小定期評量審題機制實施要點
112.08.30校務會議修訂
一、定期評量次數:
1.每學期二次,分別於期中及期末實施(依行事曆辦理)。
2.一年級上學期期中評量考數學領域,隔週配合行事曆辦理注音符號檢測。
二、命題原則:
1.配合教學目標及學生能力。
2.注意題目之廣博性、題項之多元性。
3.勿抄襲坊間參考書。
三、命題範圍:
學年該領域(科)任教老師自行依教學進度協調決定。
四、命題內容:
除紙筆評量外,宜採多元評量,兼顧認知、技能、情意之要項,以培養學生主動學習、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之能力。
五、作業流程:
1.命題教師出題後,將試卷交予審題老師審閱,審題後之試卷再交予教導處覆閱。
2.試卷修正無誤後,按學生人數印製製卷交與予教務組,並提供試卷(含答案)紙本及電子檔由教務組統一保存。
陸、定期評量紙筆測驗作業參考流程及說明
一、試題管理流程圖:
二、說明:
序號 |
項目 |
注意事項 |
負責人 |
1 |
命題 |
1.命題時,應依教學內容設計命題,坊間出版社之試題得供參考,不得直接引用。 2.命題時,字體應使用正體字,字體大小及是否加注音符號,須配合學童年段與個殊性。答題形式應多元,有符號、數字等選項,也有文字書寫。 3.命題時之配分要領,以百分法為原則,改變時應讓學生明白計分方式。另難易度兼顧,尤應避免全面偏艱澀。 4.老師命題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
各領域任課教師 |
2 |
審題 |
1.審題時應就命題原則審查,並注意項序、配分、標頭、字體等,避免錯誤。 2.第2次審題後立即修正、確認與繳卷,審題資料應妥為管理與保密。 3.參與審題老師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
教務組長 命題教師 審題教師 |
3 |
繳交試題 |
1.由命題老師親自將審查完成之試卷及答案卷,於期限內繳交教導處專人保管。 2.教導處應注意試卷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
命題教師 教務組長 |
4 |
複閱 |
1.試題交予教導處複閱,基於尊重教師之專業,教導處僅進行外部條件之複檢。 2.教導處複閱期間,應注意試卷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
校長 教導主任 |
5 |
印製 |
1.印製後之試卷,須妥善保管。 2.印製者應注意試卷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 |
教務組長
|
6 |
保管 |
學校專人專櫃統一保管,並做好安全措施。 |
教務組長 |
7 |
發卷 |
由監考老師親至指定地點領取試卷。 |
監考老師 |
8 |
收卷 |
1.檢查試卷數是否與考生數相同。 2.清點無誤後,交給該領域任課教師。 |
監考老師
|
9 |
閱卷 |
1.依公平公正原則批閱。 2.閱卷後,應登記分數並作評量之後續處理。 |
命題教師
|
10 |
成績統計 分數應用 |
1.評量結果提供老師檢核教學過程與方法,做為教學調整之參考。 2.評量結果提供老師做為了解學生能力與個別差異的參考依據。 3.老師可依評量過程及結果,指導學生調整學習目標與方式。 |
各領域任課教師
|
11 |
教學調整 |
對於評量結果不理想之學生,任課教師應規劃教學調整措施,以提升學習成效。 |
各領域任課教師 |
柒、本實施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