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請貴校鼓勵現職編制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學生,踴躍報考教育部106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6年3月29日臺教社(四)字第1060043601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
三、 | 旨揭考試訂於106年8月12日(星期六)舉行,於106年4月5日至同年5月5日受理網路報名,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請各校現職編制教師、學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社區大學師生踴躍報考。亦請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佈告欄等處進行宣傳。 |
四、 | 本考試備有宣傳紅布條供學校張掛,歡迎向考試試務中心洽詢索取。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06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blgjts.moe.gov.tw/),或電洽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 / (02)2321-0191。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
五、 | 檢送宣傳海報電子檔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