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2月1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60023117號 |
附件: | 1、106實施計畫。2、附件二會議程序及報名表。 |
主旨: | 檢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主辦「106年度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會實施計畫說明會」計畫,分區說明會於106年3月15日(三)下午2時假花蓮市忠孝國小舉行,敬請本縣國民中、小學教師踴躍參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月26日高市教小字第10630474700號函辦理。 |
二、 | 本計畫目的為推展藝術教學的實踐研究方法與風氣,檢視藝術教育理論與教學實務的關聯性,提昇藝術教師專業素養與教學品質,故特辦理此說明會並邀請國民中、小學教師、輔導團踴躍參與。(出席說明會者另於現場分發資料手冊,計畫內容如附件1) |
三、 | 花蓮區說明會辦理資訊如下: |
(一) | 時間:106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 |
(二) | 地點:花蓮市忠孝國小。 |
(三) | 連絡人:忠孝國小教務處余旻晏主任,03-8351218或傳真03-8323644。 |
(四) | 課程代碼:2141302。 |
四、 | 旨揭說明會程序表及報名資訊請參附件2,全程參與該說明會將核發2小時研習時數,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
五、 | 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忠孝國小余主任或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王健諭科員07-7995678分機3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