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2月1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60026181號 |
附件: | 1、教育部令。2、教育部臺灣本土語言文學獎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
主旨: | 「教育部臺灣本土語言文學獎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2月9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050183779B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9日臺教社(四)字第1050183779C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