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2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60031816號 |
附件: | 106人權教育輔導團到校宣導實施計畫。 |
主旨: | 檢送本縣106年上半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精進教學人權教育輔導團到校宣導實施計畫1份,請各校轉知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精進教學補助要點及本府國教輔導團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本縣人權教育輔導團106年上半年規劃辦理5場次到校宣導,辦理時間及地點詳如實施計畫。 |
三、 | 參加人員:人權教育輔導團團員、長橋國小(3/1)、東里國小(3/8)、三民國小(4/19)、光華國小(5/3)、忠孝國小(5/10)及鄰近學校有興趣教師。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研習前一週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http://inservice.edu.tw/),並請學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依各場次時間核實核發研習時數。 |
五、 | 請貴校同意核予出席之人權教育輔導團員公(差)假及課務排代,代課費及差旅費由教育部補助本縣106年精進教學計畫項下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