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50205364號 |
附件: | 實施計畫。 |
主旨: | 臺北市立大學辦理「105年度有效教學國際學術研討會暨圓桌論壇」(如附件),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11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15325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期程如下:105年11月26日(星期六),辦理「有效教學國際學術研討會暨圓桌論壇」;105年11月28日(星期一)、11月30日(星期三)、12月1日(星期四),辦理「北區、中區、南區國際工作坊」。 |
三、 | 有意願參加之國私立中小學校長、教師、教學輔導師、地方輔導群、中央輔導群人員,請於105年11月11日前先行與本縣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助理楊芳茵小姐報名,電話03-8335135,電子信箱:fangyin1105@gmail.com。 |
四、 | 報名方式: |
(一) | 「有效教學國際學術研討會暨圓桌論壇」參與人員(包含推薦出席人員)請於105年11月4日(星期五)至11月18日(星期五)止,逕至全國在職進修網(網址:https://www2.inservice.edu.tw)報名「有效教學國際學術研討會暨圓桌論壇」。若無法於全國在職進修網直接報名者,請逕至以下表單報名:https://goo.gl/Kb9hKs |
(二) | 北區國際工作坊參與人員請於105年11月4日(星期五)至11月18日(星期五)止,逕至精緻網(網址:https://atepd.moe.gov.tw/)報名「北區國際工作坊」。 |
五、 | 凡由本縣教專中心推薦之學員,交通費由教育部補助本縣辦理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經費支應;其餘開放名額之交通費由學員自理。 |
六、 |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案連絡人:臺北市立大學黃琦婷助理,電話02-23113040轉8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