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50211395號
主旨:
函轉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教育部「105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及26學分班」簡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5年11月8日臺中大學進修字第1050860240號函辦理。
二、請於105年12月2日(星期五)下班前,將各校欲修習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班之教師報名表、教師證書影本、聘書影本、在職證明、輔導服務年資證明及畢業證書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函送本府,俾彙整後辦理薦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