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105年11月8日府社工字第1050208389號書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教育人員透過班級管理辨識目睹家庭暴力未成年子女之身心議題,並予以適切協助,爰辦理旨揭訓練共計2場次。 |
三、 | 研習對象:參訓對象為縣內各國小教師。 |
四、 | 研習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
(一) | 中區場次:105年11月16日,下午13:30-15:30,辦理地點-志學國小。 |
(二) | 北區場次:105年12月14日,下午13:30-15:30 , 辦理地點-明廉國小。 |
五、 | 參加學員請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報名方式:傳真至03-8239395或e-mail:goh1179@goh.org.tw),中區場次截止日為11月14日、北區場次截止日為12月7日,全程參與活動者核給研習時數2小時。 |
六、 | 本案聯繫事宜,請逕洽勵馨基金會花蓮分事務所黃瑞鳳小姐,電話:03-82288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