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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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觀音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9月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5017195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本府98年至100年函頒之「花蓮縣政府98年度自製數位教材競賽活動評選及獎勵要點」等相關規定,自即日起均予停止適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訂定、修正、停止適用行政規則標準作業程序辦理。 |
二、 | 下列法規實施效期已過,應停止適用: |
(一) | 本府98年度自製數位教材競賽活動評選及獎勵要點。 |
(二) | 本府99年度自製數位教材競賽活動評選及獎勵要點。 |
(三) | 本縣99年『數位學習月』獎勵措施。 |
(四) | 本縣99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 |
(五) | 本縣99年度推動地方行政e學中心「公共論壇」獎勵措施。 |
(六) | 本縣99年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獎勵措施。 |
(七) | 本縣100年度推動地方行政e學中心『公共論壇』獎勵措施。 |
(八) | 本縣100年度推動數位學習「客製化組裝課程」獎勵措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文書檔案科(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人事處考核訓練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