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訪客 - 教導 | 2016-07-04 | 點閱數: 824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5年6月24日師大師字第1051015484號函辦理。
二、有關105學年度評鑑人員初階培訓之認證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線上研習、實體研習、及認證資料審查,前二個階段需全程參與,才能進行至第三個階段認證。
三、105學年度起評鑑人員初階培訓線上研習之觀課時限由原2年變更為1年,教師參與評鑑人員初階培訓線上研習須於1年內完成;實體研習與認證資料繳交須於2年內完成。
四、惟103學年度、104學年度即已進行線上研習之教師,不在此限,仍得保有線上研習2年之觀課時效。

:::

觀音粉絲團

隨機小語

滴水能穿石不是靠力,而是因為它不捨晝夜。

佚名

QR Code

https%3A%2F%2Fwww.gips.hlc.edu.t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284

計數器

今天: 280280280
昨天: 2311231123112311
總計: 2698647269864726986472698647269864726986472698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