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秘書長101年5月24日院臺勤字第1010132305號函「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方案」暨
102年5月22日院授研檔〈資〉字第1020008153號函頒布之「電子公文節能減紙續階方案」辦
理。
二、旨揭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於線上簽核時,其本文及附件檔案大小,合計以不超過
10MB(MegaByte)(保存年限10年、10頁以下)為原則,依作業需求修改公文系統線上簽核之保
存年限為10年,並於本(105)年6月15日起施行,以提升本縣整體公部門線上簽核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