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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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080070824號
主旨:
為避免腸病毒疫情群聚感染事情,請加強腸病毒宣導及防治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4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39621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2019年第13週腸病毒疫情周報指出國內近期腸病毒輕症疫情雖仍在低點,惟3月24日至3月30日就診人次高於近3年(2016至2018年)同期,腸病毒傳染力極強,極易透過學童的密切接觸而感染腸病毒。
三、請學校依據疾病管制署訂定之「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加強環境衛生、宣導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生病不上學」等防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