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雅竹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kaekoto@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觀音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5001077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發布令。2、修正條文及總說明。3、條文對照表。4、附表對照表。 |
主旨: | 「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05年1月8日部退一字第1054059059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銓敘部105年1月8日部退一字第10540590593號函辦理。(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