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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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080037480號
附件:1、教育部來文。2、徵選活動辦法。
主旨:檢送內政部消防署辦理之「緊急救護四格漫畫創意徵選活動辦法」,請各校鼓勵師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2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17396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消防署為推廣民眾認識需撥打119叫救護車之緊急傷病症狀,以及自我學習CPR+AED簡單急救術,讓緊急救護資源用於刀口,爰辦理旨揭徵選活動。
三、若有活動相關問題,請洽該署聯絡人吳禮安專員,電話:(02)8195-9410,電子郵件:lian119@n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