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馬靜敏 傳真:03-8462787 電話:03-8462783 電子信箱:sa.min1222@gmail.com |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觀音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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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女童軍會公文。2、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108年度優秀女童軍獎章頒授辦法。3、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108年度服務獎章頒授辦法。4、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表揚全國績優女童軍團實施辦法。 (_女童軍會公文1 _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108年度優秀女童軍獎章頒授辦法2 _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108年度服務獎章頒授辦法3 _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表揚全國績優女童軍團實施辦法4)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主旨: | 函轉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108年度優秀女童軍獎章頒授辦法」、「108年度服務獎章頒授辦法」、「全國績優女童軍團實施辦法」各1份,請各校踴躍推薦,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花蓮縣女童軍會108年3月9日108花女笙第1080000003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
副本: | 花蓮縣女童軍會【花蓮市永安街109號】、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