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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 | 2019-03-04 | 點閱數: 496

花蓮縣政府函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傳真:03-8462790
電話:03-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hlc.edu.tw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080028537號

主旨:
國內進入流感流行期,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請學校加強防疫整備,進行流感防治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2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12528號函辦理。
二、請持續整備與購置校內相關防疫物資(含口罩、體溫計、消毒劑等)。
三、請掌握教職員工生至境外病例地區交流或旅遊之名單,落實追蹤自主健康管理紀錄,如有類流感症狀,請即刻戴口罩、落實咳嗽禮節及就醫。
四、透過張貼海報、單張/手冊或宣導文具品之發放,以及家庭聯絡簿等方式,提醒學童及家長注意流感預防方法,落實「生病時,不上班、不上課」及手部衛生之宣導。
五、如發現疑似流感群聚事件,應確實依「校園流感群聚事件防治措施執行確認表」進行處置,通報所在地衛生局,並配合衛生局進行疫情調查及提供相關所需資料,以及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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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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