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香茹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分機223 電子信箱:trshiang@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觀音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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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07人權教育輔導團到校宣導實施計畫。 (_107人權教育輔導團到校宣導實施計畫1)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主旨: | 檢送本縣107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教育輔導團精進教學人權教育輔導團到校宣導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貴校轉知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精進教學補助要點及本府國教輔導團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107學年度第2學期規劃辦理4場次到校宣導,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一)108年3月27日(三)13:30~15:30卓楓國小。(二)108年4月17日(三)13:30~15:30明里國小。(三)108年5月1日(三)13:30~15:30銅門國小。(四)108年5月15日(三)13:40~15:40港口國小。 |
三、 | 參加人員:人權教育輔導團團員、卓楓國小、明里國小、銅門國小、港口國小、及鄰近學校有興趣教師。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研習前一週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http://inservice.edu.tw/),並請學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發2小時研習證明。 |
五、 | 請人權教育輔導團員所屬學校同意核予出席之團員公(差)假及課務排代,相關經費由本縣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相關計畫項下支應。 |
正本: | 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