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第九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段協助宣導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8年1月23日原民教字第1080005535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
(一) | 辦理時間: |
1、 | 縣初賽:將於108年8月15日前擇日辦理完竣。 |
2、 | 全國決賽:訂於108年10月份辦理。 |
(二) | 競賽組別:分為家庭組、學生組及社會組。 |
(三) | 初賽參賽補助(以完成報名且實際出賽者始得補助): |
1、 | 自主訓練費:家庭組每隊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學生組及社會組每隊5,000元。 |
2、 | 道具製作及搬運費:家庭組每隊3,000元、學生組及社會組每隊8,000元。 |
(四) | 決賽隊伍薦派方式:由本府薦派初賽各競賽組別之冠軍隊伍為原則,若該競賽組別初賽隊伍超過(含)10隊以上者,得薦派第2隊參加該組別全國賽。 |
三、 | 有關本縣初賽辦理日期及獎勵方式,將另行公告,請協助宣傳並鼓勵有意報名者預先組隊備賽;如有競賽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