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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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觀音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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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衛生福利部108年1月3日函。2、花蓮縣政府社會處108年1月7日函。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第26條之一第26條之二及81條條文。 (_衛生福利部108年1月3日函1 _花蓮縣政府社會處108年1月7日函2 _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第26條之一第26條之二及81條條文3)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主旨: | 函轉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十六條之二及八十一條條文」一案,業奉總統108年1月2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143941號令公布,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1月3日衛授家字第1080100037號函暨本府社會處108年1月7日府社婦字第1080005874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