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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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070225951號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實施計畫。 |
主旨: | 轉知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辦理「藝術才能班課程前導學校計畫」並於107年11月20日舉辦「音樂教學示例成果發表會」,請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7年11月12日臺教師(一)字第1070200160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為配合當前教育政策,試行108年課綱及研發藝術才能班多元教學方法之教學與評量示例,藉教學示例成果發表會及教學經驗分享,提供其他設有藝術才能班學校教師參考。 |
三、 | 活動期程如下: |
(一) | 時間:107年1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 |
(二) | 地點: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活動中心音樂廳(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 |
(三) | 參加對象:國民中小學設有藝術才能音樂班之音樂班專任教師(優先錄取)或國中音樂教師(60名,額滿為止)。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7年11月19日止,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網址http://www.inservice.edu.tw,課程代碼:2517481)。 |
(五) | 全程參與之教師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
四、 |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轄屬相關人員參加,並請同意核予公(差)假;相關細節詳參附件,或請逕洽南門國中輔導室音樂組楊麗雪組長(電話:02-23142775分機53,email:yls.young@msa.hinet.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