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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訪客 - 教導 | 2018-10-31 | 點閱數: 620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羅珮甄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227
電子信箱:chen@nt.hl.gov.tw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0月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7020233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職探課程報名表。2、課程文宣DM。3、課程簡章。

 

主旨: 檢送本縣宜昌國中辦理花蓮縣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107年11月至108年1月課程相關資料,請學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依據本縣立宜昌國民中學107年10月9日昌中輔字第107000444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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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只要能培一朵花,就不妨做做會朽的腐草。

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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