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孟婷 傳真:03-8462787 電話:03-8462860#273 電子信箱:s12t0417@gmail.com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070181232號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9月12日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DM。2、海報。 |
主旨: |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推動「新住民免費上網與平板電腦借用服務」,惠請協助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7年9月10日移署資字第1070110862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服務係提供新住民免費上網及平板借用,只要符合新住民身分者,撥打專線完成預約或至內政部移民署25個服務站申請,平板電腦即宅配到府,每月並享有10G網路流量;另若為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或家中有身心殘障成員之新住民朋友,更能享有優先借用服務。 |
三、 | 各機關學校倘有實體海報與DM需求者,請逕洽內政部移民署委辦廠商劉冠華小姐(電話:02-2325-7188分機902)索取。 |
四、 | 檢附海報及DM電子檔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