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詹春美 傳真:03-8462787 電話:03-8462783 電子信箱:chuem22@hl.gov.tw |
附件: | 花蓮縣107學年度舞蹈比賽縣初賽實施要點doc。 |
主旨: | 檢送「本縣107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賽,並依本實施要點規定辦理,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107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摘述縣賽實施要點相關事宜如下: |
(一) | 報名時間:107年9月25日至10月5日止(通訊或親向各區承辦學校報名,惟通訊報名應在10月5日前寄達)。 |
(二) | 報名表格式:請於9月25日後至全國主辦單位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studentdance.tw,填寫一式3份,加蓋學校印信(團體組)或註冊組章戳(個人組),報名表應註明參加區別(中南區、北區)、組別及項目。 |
(三) | 抽籤時間:107年10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各區承辦學校抽籤。 |
(四) | 比賽時間地點: |
1、 | 中南區:1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起。地點:玉里鎮藝文活動中心2、北區: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 地點:花蓮縣立體育館(小巨蛋) |
(五) | 彩排時間地點: |
1、 | 中南區: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起。地點:玉里鎮藝文活動中心 |
2、 | 北區:1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起。地點:花蓮縣立體育館(小巨蛋) |
三、 | 凡參賽(含抽籤及比賽)之人員,本府所屬學校教職員者,同意給予公(差)假,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各校相關經費勻支,非本府所屬學校教職員者請學校惠予公假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