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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 | 2018-07-23 | 點閱數: 886
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函
  機關地址:970花蓮市林政街7號
承辦人:黃友伶
傳真:03-8331425
電話:03-8323847#22
電子信箱:caseyh0310@gmail.com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7月20日
發文字號: 風中訓字第1070003105號
速別: 普通件
說明:  
主旨: 本校游泳池業已全面開放,各校如欲實施游泳教學或其它水上相關活動,需借用本校游泳池,請發函至本校,以利提早規劃活動進行,請查照。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
副本: 本校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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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泉的高度,不會超過它的源頭。一個人的事業也是如此,它的成就絕不會超過自己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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