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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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7月20日 |
發文字號: | 風中訓字第107000310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說明: |
主旨: | 本校游泳池業已全面開放,各校如欲實施游泳教學或其它水上相關活動,需借用本校游泳池,請發函至本校,以利提早規劃活動進行,請查照。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 |
副本: | 本校學生事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