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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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府教設字第1070098438號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5月22日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附件。 |
主旨: | 函轉本縣環境保護局為防治登革熱傳染,請各校積極配合宣導登革熱孳生源清除、資源回收容器減量、個人防護及正確環境用藥(含防蚊液)等工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環境保護局107年5月18日花環查字第1070012136號函辦理。 |
二、 | 請各校外教學時進行登革熱防治之個人防護及防蚊液正確使用方式之宣導。另請加強病媒蚊滋生源清除、資源回收減量及正確環境用藥宣導工作。 |
三、 | 檢附宣導單張,如有需求可向該局索取,有相關活動舉辦亦可向該局申請活動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