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 函 |
機關地址:9706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承辦人:陳仲淵 傳真:03-8235084 電話:03-8227121-204 電子信箱:lb6146@mail.hccc.gov.tw |
主旨: | 本局108年申請美術館展覽暨補助即日起開始受理,請惠予協助公告於貴單位網站,並轉知轄內藝術團體與個人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二、 | 送件者請於107年7月15日前填妥申請表件送達本局,申請表單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hccc.gov.tw/zh-tw/Download/List/38)查詢及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