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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網 訪客 - 教導 | 2018-04-18 | 點閱數: 1086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千瑜
傳真:03-8572660
電話:03-8462860#571
電子信箱:an0721gel@hlc.edu.tw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070071141號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4月17日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教育部令。

 

主旨: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小學─生活課程」,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4月1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31923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7年4月1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31923C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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