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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 | 2018-02-22 | 點閱數: 726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辛金玉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231
電子信箱:ally@hl.gov.tw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70034695號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2月21日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070131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主旨: 轉知修正「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業奉總統107年1月31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9831號令增訂公布並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347期,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7年2月14日臺教授國字第1070013665號函辦理。
二、 檢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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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滴水能穿石不是靠力,而是因為它不捨晝夜。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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