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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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70004871號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月4日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拒絕毒品進入校園橫。2、拒絕毒品進入校園直。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為強化校園藥物濫用防制宣導1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7年1月3日臺教學(五)字第1060190366A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行政院毒品零容忍LOGO及本縣結合教育部「拒絕毒品進入校園」之宣導參考圖檔2份(做為美編、排版參考),請貴校運用毒品零容忍LOGO,透過各種宣導活動,搭配適當文字,強化宣導。 |
三、 | 圖檔原始電子檔請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