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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 | 2018-01-08 | 點閱數: 672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謝易成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232
電子信箱:aa174174@gmail.com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70004862號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月4日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行政院反毒LOGO。(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主旨: 函轉行政院反毒宣導圖檔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7年1月3日臺教學(五)字第1060190366號函辦理。
二、 107年國家發展計畫經行政院106年12月7日第3579次會議通過,其中於反毒策略部分,將「人民對政府反毒作為滿意度」列為關鍵指標,請貴校針對反毒施政作為之宣導,採全面性與持續性方式進行。
三、 另為使民眾了解政府對反毒工作之重視,行政院業將6月訂為反毒宣導月,各單位之宣導活動、新聞稿……等,可於該段時間前後加強宣導密度,提升社會大眾對政府宣導反毒印象,並預防暑假期間青少年濫用藥物。
四、 為強化學生印象,行政院同意「新世代反毒策略溝通說明座談會」之LOGO使用授權(如附件),請貴校統一運用該圖檔,透過各種宣導活動,搭配適當文字,強化宣導。
五、 圖檔電子檔亦可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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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培一朵花,就不妨做做會朽的腐草。

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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