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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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70004862號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月4日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行政院反毒LOGO。(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反毒宣導圖檔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7年1月3日臺教學(五)字第1060190366號函辦理。 |
二、 | 107年國家發展計畫經行政院106年12月7日第3579次會議通過,其中於反毒策略部分,將「人民對政府反毒作為滿意度」列為關鍵指標,請貴校針對反毒施政作為之宣導,採全面性與持續性方式進行。 |
三、 | 另為使民眾了解政府對反毒工作之重視,行政院業將6月訂為反毒宣導月,各單位之宣導活動、新聞稿……等,可於該段時間前後加強宣導密度,提升社會大眾對政府宣導反毒印象,並預防暑假期間青少年濫用藥物。 |
四、 | 為強化學生印象,行政院同意「新世代反毒策略溝通說明座談會」之LOGO使用授權(如附件),請貴校統一運用該圖檔,透過各種宣導活動,搭配適當文字,強化宣導。 |
五、 | 圖檔電子檔亦可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最新消息」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