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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訪客 - 教導 | 2017-12-05 | 點閱數: 756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春熹
傳真:03-8572660
電話:03-8462860轉565
電子信箱:chunsi@hlc.edu.tw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060230356A號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2月5日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研習計畫。

 

主旨: 檢送本縣106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及領綱宣導與推廣研習計畫(藝文領域)」,請貴校指派教師參與並核予公(差)假與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要點辦理。
二、 辦理日期:106年12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至下午5:30。
三、 辦理地點:本縣化仁國中。
四、 實施對象:本縣國中小藝文領域教師。
五、 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研習代碼232530,全程參與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
六、 請惠予參與研習教師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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