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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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60209146號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1月6日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106花蓮專業人員高階培訓計畫。2、報名表。 |
主旨: | 本府委請嘉里國小辦理「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請貴校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辦理。 |
二、 | 本研習相關訊息略以: |
(一) | 辦理日期:106年12月1、2、3日(星期五、六、日)。 |
(二) | 辦理地點:本縣新城鄉嘉里國民小學。 |
(三) | 參加對象:1.培訓之合格調查人員、參與調查實務初進階結訓核予證書者為主。2.曾參與校園性別事件調查或申復經驗,並曾擔任過調查小組召集人或調查報告撰寫人至少1次以上者,如超額報名時,將考量特殊因素,及實務參與調查和申復工作次數越多者為優先錄取對象。3.高級中等學校專業人員。 |
(四) | 報名方式: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完成報名手續(http://inservice.edu.tw)。 |
三、 | 請准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惟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四、 | 檢附「高階培訓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