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傳真:03-8462790 電話:03-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nt.hl.gov.tw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0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06020512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本縣「106年度校園正確用藥教育創意藝文競賽」收件日期延至106年11月16日,請各校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競賽計畫業已以本府106年10月24日府教體字1060200447號函函知各校(諒達)。 |
二、 | 有關競賽分組及相關規定如前揭公文所示,惟收件日期延至106年11月16日下午5點,請各校踴躍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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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傳真:03-8462790 電話:03-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nt.hl.gov.tw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06020044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06正確用藥教育宣導藝文競賽實施計畫。 |
主旨: | 檢送本縣「106年度校園正確用藥教育創意藝文競賽計畫」1份,請各校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106年度推廣校園正確用藥教育模式計畫辦理。 |
二、 | 為落實正確用藥核心能力,建立師生正確用藥的基本素養,特舉辦旨揭競賽活動。期望藉藝文競賽與課程的結合,將正確用藥納為健康生活學習的一環,推廣正確用藥之觀念。 |
三、 | 案內創意競賽為「創意宣傳標語繪畫」,即日起至11月10日(星期五)報名截止。有關繳交方式、獎勵及分組方式如計畫所列,請各校踴躍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