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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訪客 - 教導 | 2017-10-18 | 點閱數: 749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春熹
傳真:03-8572660
電話:03-8462860轉565
電子信箱:chunsi@hlc.edu.tw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060194014號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7日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106年學習成就評量。2、106年非專有效教學工作坊。

 

主旨: 檢送本縣106年度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學習成就評量標準研習課程表」暨「非專長授課教師有效教學工作坊」計畫各1份,請相關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要點辦理。
二、 學習成就評量標準研習:
(一) 時間與地點:106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30分;國風國中。
(二) 參與對象: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師。
三、 非專長授課教師有效教學工作坊:
(一) 時間與地點:106年11月11日(星期六)下午1時至5時30分;文創園區。
(二) 參與對象:
1、 本縣藝文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含配課教師)。
2、 各校領域召集人、藝文領域輔導團團員。
3、 對藝術與人文領域有興趣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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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只要能培一朵花,就不妨做做會朽的腐草。

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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