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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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3日 |
發文字號: | 府文圖字第106019059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得獎名單。2、入圍作品。3、推薦名單。 |
主旨: | 函轉文化部第41屆金鼎獎得獎作品(含優良出版品推薦)暨第8屆金漫獎得獎(含入圍)等書單,請優予採購及陳列作品廣為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文化部106年10月3日文版字第1063028430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