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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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觀音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3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5004056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教師取得較高學歷改敘薪級申請書。 |
主旨: | 檢送「教師取得較高學歷改敘薪級申請書」一式,自即日起教師取得較高學歷,請檢附本申請書及相關證件影本,併同敘薪請示單報送本府辦理改敘,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中小學教師依本條例第10條規定,於在職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經敘定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
二、 | 查104年12月27日公布施行之「教師待遇條例」第10條:「(第2項)本條例施行前已取得學位或業經服務學校書面核准進修學位者,得適用施行前之規定辦理改敘。」選擇依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辦理改敘者,依該辦法第9條規定,改敘薪級自本府核定之日起生效。 |
三、 | 旨揭申請書業已公布於本府人事處網站http://pd.hl.gov.tw/bin/home.php/表格下載區/組織任免科/任免項下。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