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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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7月2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60138736號 |
附件: | 附件。 |
主旨: | 轉知衛生福利部為提升教育人員兒少保護通報品質及網路資訊交換平台使用率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6年7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060076782號 函辦理。 |
二、 | 旨揭提昇教育人員通報品質一節,衛生福利部經函請各地方政府提供教育人員常見諮詢事項,並蒐集地方政府針對教育人員進行兒少保護通報宣導之相關素材,製成宣導資訊簡報,惠請參用並推廣兒少保護通報相關正確觀念與知能,俾精進教育人員通報品質。 |
三、 | 另有關兒少保護網路資訊交換平台,衛生福利部係自102年至104年召開4場跨網絡研商會議,函頒「直轄市、縣(市)政府兒少保護案件社政主管機關請求其他機關行政協助流程」,並據上開流程開發系統化之資料交換機制,惟該平台自105年1月1日啟用後,經彙整教育單位之使用情形,回覆率僅5成,爰於研商會議蒐集教育單位意見,以簡化在校狀況紀錄(原就學輔導紀錄),請貴校善加使用該平台回覆上開表單。 |
四、 | 檢附「常見兒少保護通報事件之教育人員諮詢及提醒事項」(附件1)、「地方政府常用之兒少保護通報宣導重要資訊」(附件2)以及「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個案在校狀況紀錄申請回覆單」(附件3)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