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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 | 2017-07-31 | 點閱數: 620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留啟民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237
電子信箱:liu.chimin1964@hlc.edu.tw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60132735號
附件: 附表。

 

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請各校善用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分齡補充教材(如附件)融入課程,並請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74269號函辦理。
二、 為教導學生拒毒技巧(避免學生受毒品偽包裝引誘,好奇施用)及新興毒品與藥物濫用學生辨識之能力,教育部已完成分齡補充教材之印製,並已發送至各校,請貴校健康與護理及健康與體育課程之教師,將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分齡補充教材融入課程,強化學生藥物濫用防制之宣導,亦可連結「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下載分齡補充教材使用。
三、 各校應依據學校特性將教育理念及學生需求自行設計或運用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分齡補充教材,規劃、設計與實施學校本位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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