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許瓊櫻 傳真:03-8572660 電話:03-8462860轉568 電子信箱:sakura4668@gmail.com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70212080號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4日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綜合領綱發布令。 |
主旨: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活動領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活動領域」,業經教育部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0月2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109403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2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109403C號函辦理。 |
二、 | 發布令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 |
「綜合活動領域」課程綱要直接下載網址:https://goo.gl/hfBY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