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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文倩 - 總務 | 2018-07-12 | 點閱數: 614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107年5月30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714303634號函辦理,隨文檢附政府機關、民眾(公司、組織團體)操作說明供參。
二、 機關如需辦理產籍清理工作,可由地籍存摺下載所經管土地資料。至於政府機關操作本系統所需使用之機關憑證,可至國發會申辦機關憑證附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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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籍存摺-民眾、公司、組織團體申請操作畫面說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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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地籍存摺-政府機關申請操作畫面說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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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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