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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環境教育網遷移至新網站

觀音國小環境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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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5 花蓮縣觀音國小107年度 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2017-01-13 觀音國小106年度環境教育計畫書

觀音國小106年度環境教育計畫書

2016-09-19 觀音國小環境教育網

 

花蓮縣玉里鎮觀音國小環境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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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8 104年度環境教育本位課程

各年級實施環境教育本位課程

2016-06-01 花蓮縣觀音國小實驗室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一、  必須遵守本校訂定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相關注意事項。

二、  任何實驗應明訂作業程序、作業條件及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三、  實驗室注意事項:

1.       實驗進行需以酒精燈或燭火加熱,請先檢查滅火器並準備濕抹布

2.       未經允許不可擅自取用他人實驗之器材及設備等物品,各實驗室應確實建立借用登記簿。

3.       實驗室成員均須會操作滅火器,並確知各項緊急應變設備(如緊急沖淋器、急救箱、個人防護具及逃生口等)之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

4.       從事任何實驗前,應確實做好安全評估,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使用儀器前,務必詳細研讀使用說明書,不會使用時,請勿自行動手,以免發生意外。

5.       烘箱、蒸餾器等加熱設備附近嚴禁放置易燃物及易爆炸化學藥品,操作時需派人檢查,避免超時加熱,造成危險。

6.       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吃喝食物、喧鬧、嬉戲或進行無關的實驗,冷藏化學藥品之冰箱不得放置食品、飲料。

四、  化學藥品注意事項:

1.       化學藥品及氣體鋼瓶應依「危害通識規則」張貼危害圖式及內容。

2.       使用化學藥品場所,應於現場明顯處備置:

(1)化學藥品清單 (2)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SDS) (3)緊急應變(含洩漏處理)設備。

     並於實驗前詳細閱讀有關藥品之物質安全資料表。

3.       各類廢液、空瓶應依環保法令相關規定標示清楚並分類存放,不得任意傾倒、堆放。

4.       從事會產生毒性、腐蝕性蒸氣之作業時,應在排氣櫃內進行。危險性或異味實驗時,實驗在進行中需於門外張貼警示標示,並請張貼緊急處理聯絡人。

5.       使用排氣櫃前須先將抽風裝置打開,等三分鐘後再進行作業,使用中之玻璃拉門高度,應低於人員操作時之口鼻呼吸帶高度。

五、具危險性之實驗或實習,應在正常辦公時間內進行,如需要在非辦公時間進行,則須先經指導教授或實驗場所負責人同意。

六、最後離開實驗室的人員,尤其是停電、週末及放長假前,必須確實檢查所有化學用品是否擺放正確位置、所有電器、氣體鋼瓶、實驗設備之開關、水龍頭、及實驗室門窗等是否確關閉。

2016-03-22 觀音國小105年度環境教育計畫書

觀音國小105年度環境教育計畫書

2016-03-09 1-3針對學校環境教育活動有召開會議

針對學校環境教育活動有召開會議

2016-03-04 1-2-104學年度學校行事曆

104學年度學校行事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