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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專 訪客 - 教導 | 2017-03-10 | 點閱數: 989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3月9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060044489號

 

主旨: 本縣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實務探討研習(12小時)因故改於106年3月12日及18日辦理,請轉知貴校教學輔導教師未認證、完訓學員參加研習,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6年2月21日府教課字第1060033722號函續辦。
二、 旨揭研習時間原為106年3月11日及3月18日(2天),因故改於3月12日及3月18日辦理,詳細時間如下:
(一)

3月12日:

09:00-12:00教學輔導知能實務經驗分享(一)

13:30-16:30教學輔導知能實務經驗分享(二)

(二)

3月18日:

09:00-12:00認知教練理論與實務(一)

13:30-16:30認知教練理論與實務(二)

三、 研習地點:花蓮市明義國小圖書館。
四、 本案本縣教專中心業已先E-MAIL通知參加人員,請參加人員至https://atepd.moe.gov.tw/news/detail/2932報名參加,餘依本府106年2月21日府教課字第1060033722號函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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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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