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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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4月17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7007116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附件,1,件。 |
主旨: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第二外國語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4月1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31889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7年4月1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31889C號函辦理。 |
二、 | 發布令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