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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專 訪客 - 教導 | 2018-01-09 | 點閱數: 1180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詩婕
傳真:03-8572660
電話:03-8462860#569
電子信箱:eduh1756@gmail.com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070005448號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7年1月5日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教學輔導教師實體研習。

 

主旨: 檢送本縣「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教學輔導教師人才培訓實體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教師參與,並請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辦理。
二、 旨揭研習訂於107年1月29日(一)至1月31日(三)8時30分假明義國小圖書館。
三、 參加對象:
(一) 具5年以上正式教師年資,並有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之教師。
(二) 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證書之教師。
(三) 對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教學輔導教師課程有興趣之教師(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資源人員等),亦可自由報名參加並核予研習時數。唯教師若要進行認證,則尚必須符合上述一、二資格。
四、 報名方式:請教師於107年1月25日(四)前逕自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atepd.moe.gov.tw/)報名,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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