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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專 訪客 - 教導 | 2017-11-14 | 點閱數: 1035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詩婕
傳真:03-8572660
電話:03-8462860#566
電子信箱:eduh1756@gmail.com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1060215470號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4日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06專業回饋人員進階實體研習第一場。

 

主旨: 檢送本縣「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實體研習-第一場研習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辦理。
二、 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實體研習-第一場訂於106年11月25日(星期六)及106年11月26日(星期日)上午09點至下午16點30分,假明義國小辦理。
三、 參加對象:本縣國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學校之任職教師。
四、 報名方式:欲參加旨揭研習者於106年11月23日前於精緻網(https://atepd.moe.gov.tw/news/detail/3219)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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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噴泉的高度,不會超過它的源頭。一個人的事業也是如此,它的成就絕不會超過自己的信念。

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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